市政府審議通過我市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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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id306796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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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8-11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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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度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,是我市貫徹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,著重保護勞動所得、增加低收入者收入,積極推進包容發展、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、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舉措,也是我市加快產業轉型升級、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的必然要求。
經深圳市政府五屆一百二十五次常務會議審定,深圳市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:
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:2030元/月;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:18.5元/小時。新標準自2015年3月1日起實施。
《關于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將于近期印發,敬請市民關注。企業如違反最低工資規定,員工可向各級勞動監察部門投訴。
適度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,是我市貫徹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,著重保護勞動所得、增加低收入者收入,積極推進包容發展、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、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舉措,也是我市加快產業轉型升級、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的必然要求。其重要意義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:一是促進居民收入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,堅持把改善民生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,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調整最低工資標準,使發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體市民,不斷提升城市民生幸福水平;二是著力吸引勞動力資源,更好地滿足我市經濟發展需要。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安排在春節前做出并發布,著意向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勞動者發出明確訊息以利就業選擇,同時也便于企業結合全年預算支出統籌安排生產經營活動;三是作為我市產業轉型升級的配套措施,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有助于促進企業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,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、推動深圳質量建設。
為確保最低工資制度落到實處,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廣泛開展宣傳工作的同時,將進一步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控和監察,督促企業依法支付員工工資,同時暢通員工舉報投訴渠道,對違法行為嚴肅查處。